罪与爱:谁在吃人
哑河 每个人都有罪,每个人都要爱。社会责任感,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开始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人社会(存在)价值的体现。社会责任感源于爱,爱源于原罪意识。 罪 罪分原罪与本罪,本罪即今生作为责任主体所犯的罪,比如杀人放火筑墙。绝大多数人对罪的理解就是本罪。对于超越自我界限的原罪意识,只有少数有大(国族、人类、地球)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人才可能拥有。 原罪根源于人的傲慢,自我中心,自视优越,高于他者,甚至神。人只有认识(反思)自己的原罪,才可能产生平等、同情、良知、责任、愧疚、忏悔等基本价值、情感与伦理,或言,成为一个社会人(成人)。对于雪崩,每一片雪花都是有罪的。 人们习惯于将自己的成功归结为自己的努力(并总是强调社会是很公平的,只要努力就成功,而完全不会考虑或故意忽视自己一出生就居于社会结构的上游,就是富二代官二代的背景因素,以及相关的各种成长的顺利。),将自己的失败归结为社会的不公——对自己不公。 有反思或原罪意识的人,会将自己的成功更多归结为社会的不公——对他人不公(比如由于户籍、教育和家庭出身的不平衡或不同,有些比你更聪明更努力的人只能上比你差的大学和从事比你差的工作。),而将自己的失败主要归结为自己的问题(当然并不完全排除社会结构的因素,并进而反思这个结构。)。 不止是有本罪的邪恶者在吃人,有原罪意识的人也觉得自己在吃人。 所谓原罪意识,在笔者看来,就是意识到你的存在(优越位置)是这种不公结构的产物,并进而固化这种结构。某种意义而言,相当于剥夺了他人应有的自/由或幸福。 比如当年的米国只准白人坐公交车位置,你的父母是白人,所以你一出生就是有位置的人,而那些黑人,就是被剥夺者。这便是米国当年平权运动兴起的背景。如果作为白人后代的你意识到这种不公结构,你就是有原罪意识的人,你不是这种不公的创造者,但是享受者和延续者。 圣经有言,"无论是希利尼人、化外人、聪明人、愚拙人,我都欠他们的债。"(罗马书 1:14) 欠债之人,如重压在身,只有还债才会如释重负。在这里,所有人一视同仁,都是欠债的对象。如此,就会更多的给予与爱,而非像幼儿一样,只知索取和被爱。 最具强烈原罪意识的人,或许就是耶稣,他将人类的罪恶都背在身上,自甘受难,而试图拯救众生。 在佛教里,也有共业,欠债的说法。大多数人只会从小共同体的角度来解释欠债与还债,比如亲子传承,夫妻姻缘,极少人能够抵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