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之后:背信弃义的工商业改造
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中国共产党邀集一些资产阶级盟友在北京召开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责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相当于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这是中共对自己政策的一种宣示,也是对民族资产阶级的一种承诺。 立足未稳时 欲行新民主 在建政前夕,为了使自己刚刚建立的政权站稳脚跟,也为了遵循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阶段论的理论,中共决定中国要先经过15年到20年的资本主义过渡期,再进入社会主义。这个过渡期被中共称为"新民主主义"时期。 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指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允许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存在和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单少杰博士说:"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新民主主义新秩序,不准备很快就要对资本家下手的。就是要巩固一段时间,要利用资本主义,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要借用资本家的力量。" 1949年7月,毛泽东向中央团校毕业生讲话时说,20年后我们工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看其情况即转入社会主义。 安抚资本家 稳住其资产 单少杰说:"以前有过承诺的。淮海战役以后,长江以北都在解放军控制之下。这时候天津一些资本家就想转移资产。当时对于中共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资产要流失了。中央就派了刘少奇到天津安抚资本家。当时刘少奇讲了很多话,比如说资本家剥削有功啊;中国的资本主义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就是毛泽东这个特点吧,实用主义。当他需要的时候,什么话都许诺了。实际上就稳定了一些天津的资本家。" 好话说尽 毛泽东还不断给民族资本家们吃宽心丸。在1949年9月中国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党外人士向毛泽东询问什么时候向社会主义过渡。毛泽东回答说:"大概二、三十年吧。" 1950年6月23日,还是在政协会议上,毛泽东说,实行私营工业国有化"还在很远的将来"。 1951年5月,刘少奇在一次会议上说:"现在就有人讲社会主义,我说这是讲早了,至少是早讲了10年。"他表示,10年以后才可以"提一提""社会主义什么时候搞呀?" 至于说私有财产国有化的方法,1949年中国政...